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主要的设备等文件;
3、卫生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准备好这些资料后到相应的部门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要到经营管辖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具体的地址查询方法,可以上经营管辖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官网查询办理的业务的地址。
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
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一份等材料。
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一、餐饮许可证如何办理1、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拿装修图纸到食药监审批;
(2)审批通过之后进行实地装修;
(3)装修完毕之后进行环境测评,并出具环境测评报告,交于食药监备案;
(4)进行工商核名;
(5)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6)在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审核通过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7)许可证下来之后,工商颁发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1、经营场地厨房面积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2、必须离居民区,学校以及文化场所10米以上,排烟口需离20米以上;
3、经营场地总面积大于120平米以上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
4、办理之前必须要有装修图纸。
餐饮许可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凯时平台登录官网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餐饮许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